何謂布施?一個人應該有的布施是甚麼?

不要說說法了,像阿難,他在天上界的境界是「麻哈•鉢沙大」,然而跟隨佈大三十二年,一直到佈大「奴爾貝臘」,他的「麻哈•葩匿呀」(內在於自己的偉大智慧,即被譯為「摩訶般若」者。)尚未發露;而在佈大「奴爾貝臘」後,第二十六天,纔由麻哈•卡俠罷給他開靈道

「布施」兩個字,以我們國字的意思,就是散布自己的財物,來救濟貧困。但由於這兩個字,當今的佛教用得較多,佛教的書籍裡也提到,所以用兩千五百多年前,我活在古代印度時候的原意答覆。

當時的印臘(古代印度的名稱)有一個尊火為神,專事拜火的稱為非非教的宗教。當時的教主,就是後來跟隨夏孤洼•穆匿•佈大(釋加牟尼佛)的烏爾貝臘•卡俠罷(優樓頻螺迦葉)。
因為這個宗教的主要儀式,就是燒火祭拜。要燒火,必定要有很多的木柴,和灑在木柴以助木柴燃燒的油。因此烏爾貝臘•卡俠罷,就叫他們的教徒們「帕價嘎」木柴和油。「帕價嘎」的意思就是分擔,這就是現在所說的「布施」的來源。

非非教主烏爾貝臘•卡俠罷,要他的教徒們,各人都要「帕價嘎」一部分的木柴、油,繳來在烏爾貝臘城山上的非非教總壇,以供總壇燒火拜祭。後來烏爾貝臘•卡俠罷三兄弟,自毀非非教總壇而跟隨佈大(佛陀)後,長兄的烏爾貝臘•卡俠罷,曾為了要明白,他過去當非非教主時,要教徒們「帕價嘎」柴油的事情,是否正確,請教過佈大。

佈大告訴他,那根本不算「帕價嘎」,而是「控比凱以」(坐收紅利,即自己閒坐在那裡,一點也不做事,而要人家白白地拿其所得利益的一部分來給他的意思。),是一種罪惡的行為。
即「帕價嘎」在佈大的眼中,是等於「控比凱以」。
 所以布施一事,在當時的印臘,就是非非教的「帕價嘎」,和佈大•尚玍(佈大的團體,「尚玍」就是被譯為「僧伽」,而略為「僧」者;其實「尚玍」就是團體、社會之意。)完全無關。

當時的佈大•尚玍中,和布施這個事情稍有關係的,有「枯拉椏罷」這回事。
「枯拉椏罷」就是現在所說的「供養」,其實,當時的印臘語「枯拉椏罷」,是侍奉、尊敬的意思;因為我們中國話有包涵侍奉、尊敬兩個意思的「奉敬」,所以「枯拉椏罷」,可說就是奉敬的意思。

當時印臘,有很多非佈大•尚玍的人,由於尊敬佈大,而有「枯拉椏罷」貝那(即被譯名「精舍」者,原意是宿舍、廣濶的講堂,即修寓。)、咖薩(粗衣,即被譯為「袈裟」者。)或食物等的,可是這都是他們自動地要奉敬佈大或佈大•尚玍,且經佈大同意,纔「枯拉椏罷」的。佈大並沒有叫他們「枯拉椏罷」,更沒有鼓勵人家「枯拉椏罷」。

試想一般人都不會要人家、鼓勵人家拿東西來奉敬他,何況佈大是何等境界的人,他怎麼會要人家、鼓勵人家拿東西來給他或他的尚玍呢?連為人父母者,也不會要他們的兒女,一定要怎麼樣去奉敬他們吧?

我們這個世界上,沒有父母以為給自己的兒女三餐飯吃,或錢用,是在布施兒女飯和錢的人吧?不要說親子關係了,連兄弟姐妹間,同事朋友間,有沒有人給對方財物,就以為在布施對方的呢?那實在太看不起對方啦!太和對方生疏啦!
既然一般親戚朋友等相認識之人之間,不使用「布施」這兩個字,那麼一用到「布施」這兩個字,就是對不相識的外人了。
還把一個人當做外人看待,就是證明那個人還有分別心;
當一個人還有分別心的時候,是應該努力去實踐去除自己的分別心,纔能真的獲得心安呢?或者依舊牢牢地保護自己的分別心,長期地把人家當做不相識的外人看待,而只給人家財物,就以為自己做了「布施」的好事,以滿足自己的虛榮我欲,纔問心無愧?啊!實在堪嘆!

佈大辛勞說法四十五年,要救的是人人的心,並非為了滿足人人對物質的欲望。
如果以現在的布施來說,佈大根本不必放棄一切而出家了,因為當太子、國王,總比出家人,有財物布施給人家。

當時在印臘,無論佈大或其弟子們,其對人家說法,皆絕對沒有絲毫將法布施給對方的意思存在。其原因有三點:

㈠所謂「法」,當時的印臘語稱「塌爾碼」,「塌爾碼」就是宇宙的神理、法則的意思,是本來就存在於宇宙中的。
佈大自己也常說,他只是大悟「麻哈•看體」(大世界,即宇宙之意。)中的「塌爾碼」而已,「塌爾碼」是本來就存在於「麻哈•看體」中的,並不是他所創造、發明的。只是他大悟到「麻哈•看體」中的「塌爾碼」了,纔把這種「塌爾碼」,適對方的機緣而說給人家聽而已。
他以為這樣做,是他的義務與責任所在,是他應該做、必須做的,並不以為他說法是把法施捨給人家。試想連一位學校的老師,授學生課,都不會以為他在把他的學問布施給學生,佈大說法,怎麼會以為他在把法布施給對方呢?「法施」、「布施法」這種說法,實在太離譜啦!

㈡佈大是達到宇宙即我的境界的人,他本來在天上界的來歷,就是大如來,是專程為了拯救眾生,而出生地上界的。
如來的境界,已是和宇宙合一的境界的人了,何況是大如來。

所謂「鉢沙大」(菩薩),就是達到無人我之分的人;人尚有人我之分,就是「阿拉漢」(阿羅漢)以下的境界。
「阿羅漢」就是「進修」的意思;表示達到「阿羅漢」這個境界,一個人纔有辦法真的了解「塌爾碼」而去進修。

因此,佈大八十一歲的十二月八日,在當時印臘麻拉國的北方小城,窟西那嘎臘西郊「奴爾貝臘」(逝世、死亡之意,即與「尼爾罷阿拿」同被譯為「涅槃」者。其實「涅槃」是「尼爾罷阿拿」,而非「奴爾貝臘」。「尼爾罷阿拿」是「寂靜」的意思。「寂靜」就是一個人,經「離執」、「去執」始能達到的「無執」境界。)後第九十天,由佈大的第一弟子大必庫(「必庫」就是佈大的出家男弟子,即被譯為「比丘」者。)麻哈•卡俠罷(摩訶迦葉)主持的第一次結集,纔召集佈大的弟子當中,達到「阿拉漢」以上境界的四七六位參加。

由此也可知,當時的佈大•尚玍對一個人的心境的重視。
然而最低境界的「阿拉漢」,佈大在世的時候,還不准許他們說法。
當時真的代表佈大說法的只有兩位必庫和一位必庫匿(佈大的出家女弟子,即被譯為「比丘尼」者。)共三位。
這三位的天上界來歷,都是「麻哈•鉢沙大」(大菩薩,即被譯為「菩薩摩訶薩」者。)以上的境界,而生在印臘帶着肉身的時候,都回復其天上界境界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人。因此,佈大纔認為夠資格代表他說法。這是鐵的事實。由此可知,說法並不是一件容易之事。

不要說說法了,像阿難,他在天上界的境界是「麻哈•鉢沙大」,然而跟隨佈大三十二年,一直到佈大「奴爾貝臘」,他的「麻哈•葩匿呀」(內在於自己的偉大智慧,即被譯為「摩訶般若」者。)尚未發露;而在佈大「奴爾貝臘」後,第二十六天,纔由麻哈•卡俠罷給他開靈道(以宇宙界的很高級的光,使「麻哈•葩匿呀」發露出來之謂。)的。由此可知,一個人自己要修到發露內在於自己的偉大智慧,並非一件容易之事,何況要把內在於自己的偉大智慧中之法——「塌爾碼」,對機地說出來。怎麼會簡單呢?而不僅「麻哈•葩匿呀」要發露出來,並且要能受用「麻哈•葩匿呀」到某程度,纔算得上「阿拉漢」境界的。但只是「阿拉漢」境界還有人我之分別心,有人我之分別心,就無法和對方合而為一,無法發露六通中的宿命通與他心通,這樣就無法對機說法了。說法而不能對機,怎麼能夠使對方獲益?自己想說甚麼給人家聽,就說甚麼,這那裡是說法?這正是發露自己的我執,等於是在誇耀自己啦!

因此,當時在印臘,有資格說法的佈大•尚玍的人,都是達到沒有人我之分的境界的人,都是有對機說法能力的人。既然已達到沒有人我之分的境界了,那裡有「自己」說「法」、把「法」「布施」給「別人」的這種現象的存在?

㈢當時未達到能代表佈大說法的佈大的弟子們,當然也有向大眾或個人講話的,但他們並不是說法,即並不是說「塌爾碼」,而是說「佈大•疏多臘」。
「佈大•疏多臘」,就是佈大所悟而整理成人人能夠實踐去獲得心安幸福,解脫生老病死之苦的宇宙神理、法則;那就是「呀拉•夏巴拉•葩拉思罷阿」(正確八捷徑,即被稱為「八正道」者。)。
當時,如果正確地了解了正確八捷徑的弟子,佈大也准許他對大眾或個人說正確八捷徑,如果把這種情形,也歸納入說法,當時的佈大•尚玍的說法,就是說「塌爾碼」和「呀拉•夏巴拉•葩拉思罷阿」了。
由於「佈大•疏多臘」的「疏多臘」,被譯為經典或經,纔把原意的「大綱」埋沒掉。
當時,佈大的弟子們說正確八捷徑給人家聽,其目的,都是要使人家獲得真正的心安幸福,都是希望人家好,這正是在勸告人家走正人生路程。
勸告人家,是為了人家好,是在尊重人家,因此,現在我們還常使用「奉勸」兩字,那裡有人使用「布施」的!
當一個人聽到人家告訴他:「我布施你一句話」,他的感受當如何?有人會高興嗎?會舒服嗎?而那個人接着要說的話,又有誰會聽得進去呢?且會以為那個人是怎麼樣的人物?
常以為自己說法給人家聽,是在布施法給人家,比說一次「我布施你一句話」重症多了。只說一次,人家就會覺得他不正常了,何況常自以為!
試想,達到「阿波摟開依迭•秀巴臘」(能自由自在地觀通三世之謂,即被譯為「觀自在」者。)的最高境界的大智的佈大,所領導的佈大•尚玍的人,怎麼會做出這種儍事?

由以上三點,大家就能夠明白,兩千五百多年前,活在印臘的夏孤洼•穆匿•佈大和他弟子們,有否「法施」、「布施法」這個事實啦!所以布施的意義,請查字典就可以,它和兩千五百多年前活在印臘,說法四十五年的大如來夏孤洼•穆匿•佈大,以及其弟子們,毫無關係。

一個人千萬不要有「布施」這個觀念,因為一有這個觀念,一個人就會覺得,自己在給人家好處,自己在救濟人家。
這樣的話,不僅人與人之距離無法縮短,永遠沒有辦法把別人當做自己人、自己看待,並且還會以為自己做了好事。而滿足自己的虛榮,而增強自己的高傲,而發露自己貪婪甚至功德的黑暗想念。
另一方面,受你布施的人,你也不曉得他所以需要受你布施的這種結果的原因是甚麼,就一味地布施他的話,有時侯,反而會害了他養成懶惰、放蕩、投機、貪婪、不知足、得寸進尺等黑暗的想念行為,而增強其我執,使其心愈堆積污垢,使他更容易受地獄靈之憑依,害得他生的苦更為加重,而死後更容易展開地獄生活。這樣的話,自以為救人的行為,結果卻害人不淺了。

人與人之間的相扶相助,相輔相成,是很應該的,很當然的,這是人生的目的,是一個人的義務與責任。可是不要把人當做別人看待,不要以為幫忙人家,協助人家,就是在做好事、積功德。試想人間之幫忙、協助,有沒有比父母對自己的兒女的幫忙、協助大的?俗言父母之恩,高如山,深似水,不正在表明這個意思?然而,有沒有父母,以為自己對兒女的幫忙、協助,是在做好事、積功德的?連父母對兒女那麼大的幫忙、協助,都不會以為在做好事、積功德,怎麼給人家一點好處,一些利益,就以為自己在做好事、積功德呢?如果父母對兒女那麼大的幫忙、協助,不以為在做好事、積功德是很正常而正確的話,那麼給人家好處、利益,就以為在做好事、積功德,是否就是不正常、不正確呢?一個人有不正常、不正確的想念行為,又怎麼能夠稱得上好人?

適自己的力量,多行善行,多發露愛,而留意到勿變成慈悲魔,這是一個人很應該做,而必須努力去實踐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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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意見 + 8 意見

2014年6月9日 下午5:43

謝謝蔡老師的文章,每次看我都受益很多。

2014年6月9日 晚上7:26

蔡老師您好:
連想到有一些人,投入公益團體服務,名稱叫志工,又有些團體服務者稱為義工,看到此篇我倒覺得義工稱謂較恰當,人與人互相扶持本是盡自己的義務,請教您,如此想法是否正確。

2014年7月16日 清晨5:17

這是我個人的看法,志工、義工都可以,不執著其名,一個是我的志願,一個是我覺得這個是我的義務,看你的付出是何意?雖然有些公益團體有分志工不支薪,義工有支薪,但這不是老師這篇的重點。老師所說的是指不要認為付出就是對的,有可能是慈悲魔,而付出也不是為了行善、積功德,而是做一個人該有的本份而已,因此不要有「布施」這個念頭,從來就沒有布施這東西的。行善可以是教育或行動上的助人,或是錢財與物資的贈于,但為行善而行善,就不是真的善行了,善行超過自己的能力,也不是真善了,而捐錢、送物資這部份就要去確認是否用在正途,且要知道這樣的方式是對的嗎?不然就會變成慈悲魔。

匿名
2014年9月1日 下午4:55

恭敬請問 蔡老師仍駐世嗎?晚輩 敬上

2015年3月22日 晚上7:17

Unknown
請原諒我這遲緩的道謝您留言的回覆!
去年無意中搜尋到這個網站,非常高興有這麼多老師的文章,我以為是老師本人設架的,因為買老師的著作,有機會認識社裡的工作人員,他們說老師從沒有在網站發佈過文章,他從不曉得也沒看過,可能是老師的學生發佈的,不知是否正確呢?
去年底,承蒙老師慈悲,一申請就通過了中國意識科學研究會的會員,當時心喜若狂,心想可以去上實踐班可以跟老師見面,之後電話請教才知上課需具備做詩及會唱海的歌不走音,詩詞我是門外漢,一時也急不來,但想著會員大會有機會可以看到老師一面,但是很失望今年初的會員大會老師沒來參加,目前心裡是釋懷了,我覺得雖沒見到老師,但有感覺老師是同在,那是老師的精神,只要遵循老師說的,就是見到老師了吧?不知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確呢?
我是否可請您有機會見到老師時,能轉告老師我很想念他老人家,很感恩讓我知曉了宇宙神
理法則的運行。
希望能看到我的留言!感謝!

2023年10月6日 凌晨12:55

看見一群無知的人盲目跟隨這個附佛外道,真是可悲。

匿名
2024年4月24日 晚上11:33

「善行超過自己的能力,也不是真善了。」
行善最重要的是出於善心。幼兒看見受苦的人,雖然沒有足夠的能力去幫助他們,但是仍然伸出手想要觸及、安慰和幫助他們。我敢説這個幼兒比那些只是在履行義務的成人善良得多。

倫理學研究人
2024年4月24日 晚上11:39

行善本來就不是義務。正因為它不是應該要做的能為人帶來益處的事情,而人們仍然願意去做,才是行善。如果行善是義務,那麼道德綁架便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了。懶惰的人可以大言不慚地要求別人把全部錢財交給他,而且如果行善是義務,那麼誰應該得到優先考慮?如果人人都應該把所有人視為家人,那麼對那些窮兇極惡、殺人如麻的人,我們也不應該把他們關進監獄嗎?畢竟有誰可以把家人關進監獄?這個人所提出的説法有很多錯誤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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